因违规入口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先正达印度分公司面临着来自印度中央杀虫剂董事会挂号委员会的起诉。
先正达印度分公司自2007年起,在未获得允许的情形下违规入口一种5%的甲氨基阿维菌素制剂,委员会对公司相关责任人举行了小我私家聆讯,审查之后,于今年三月确认了先正达印度分公司的行为属于违规。
分公司认真人辩称,公司入口产品时,已经获得了政府的挂号批准,公司是在获得允许,期待允许下发的情形下“未持允许证书入口相关产品”。别的,政府查获的入口产品泉源商是先正达美国分公司,而不是先正达瑞士公司,这也和从委员会所获允许上批准的泉源商不符。未凭证所持允许上的泉源商处入口产品,并且印度分公司也未接纳任何适当步伐获得治理政府认可以变换泉源商。另一项违规行为是将产品在印度的分装日期标示为在印度的生产日期,关于此项违规公司招供不讳。
委员会对印度分公司的诠释并不知足,决议向国家农业部长提出申请对此事举行质询并凭证1968杀虫剂法案和1971杀虫剂规则对先正达印度公司提出起诉,以及在须要时对它接纳执法等其它手段。